2021年4月15日,由建设单位中山市达峰展示用品有限公司,设计单位,验收监测单位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1位专家组织验收的中山市达峰展示用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在中山市港口镇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山市达峰展示用品有限公司位于中山市港口镇胜隆社区居民委员会(木河迳东路)华伟实业有限公司临时厂房第3幢、第21幢(钢板加工车间的中心所在地坐标为:东经113°23′47.93″,北纬22°34′29.43″)、(板材加工车间的中心所在地坐标为:东经113°24′1.67″,北纬22°34′27.24″)。项目用地面积2668平方米,建筑面积2668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生产、加工、设计、销售、安装:展示柜、展示架、家具等,年产展示柜4000套。一期项目年产金属展架半成品4000套。
本次验收的主要设备、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及主要原材料的种类和数量基本符合环评批复中(港)环建表〔2018﹞0043号中所确定的范围,因为部分生产设备未投产,详见以下设备表,项目申请分期验收,本次为一期。
项目钢板加工车间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环评数量 | 一期项目实际数量 | 设备所在工序 | 备注 | |
1 | 全自动流水线 | 1条 | 1条 | 陶化、清洗、喷粉、固化工序 | 30米,线上配有烘干设备(使用天然气),1个陶化池(规格:25m×1.5m×0.6m,有效水深0.4m),1个清洗池(规格:5m×1.5m×0.6m,有效水深0.4m),其中2台喷粉台(共配喷枪4把)本期不验收 | 主要用于生产结构不统一大件的金属展架半成品 |
2 | 喷粉柜 | 2个 | 2个 | 喷粉工序 | 共配喷枪2把 | 主要用于生产结构统一小件的金属展架半成品 |
3 | 面包炉 | 1台 | 1台 | 固化工序 | 使用天然气 | |
4 | 陶化池 | 1个 | 1个 | 陶化工序 | 规格:7m×1.5m×0.6m,有效水深0.4m | |
5 | 清洗池 | 1个 | 1个 | 清洗工序 | 规格:2m×1.5m×0.6m,有效水深0.4m | |
6 | 空压机 | 2台 | 1台 | / | / | |
7 | 输送线 | 1条 | 1条 | / | / | |
8 | 冲压机(40T) | 2台 | 0台 | 冲压工序 | / | |
9 | 焊机 | 1台 | 0台 | 焊接工序 | / | |
10 | 开料机 | 1台 | 0台 | 开料工序 | / | |
项目板材加工车间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环评数量 | 一期项目实际数量 | 设备所在工序 |
1 | 开料机 | 3台 | 0台 | 开料工序 |
2 | 雕刻机 | 3台 | 0台 | 雕刻工序 |
3 | 封边机 | 2台 | 0台 | 封边工序 |
4 | 排钻机 | 2台 | 0台 | 钻孔工序 |
5 | 冷压机 | 1台 | 0台 | 冷压工序 |
6 | 打磨机 | 5台 | 0台 | 打磨工序 |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8年8月,中山市达峰展示用品有限公司委托福建闽科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编制申报《中山市达峰展示用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年11月13日,建设项目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达峰展示用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港)环建表[2018]0043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0%;本期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0%。
(四)验收范围
此次验收属于新建项目分期验收,项目基本已按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中(港)环建表〔2018﹞0043号》要求进行建设并配套相关治理设施, 除开料、雕刻、排钻工序、板材打磨工序、焊接工序、冷压工序、封边工序设备、2台喷粉台(共配喷枪4把)及其污染防治设施暂停使用,不在本次验收范围,此次为新建项目一期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固化工序废气原为经集气罩收集后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现为更好处理效果,变动为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水喷淋+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它基本无变动,项目分期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达标排放;
清洗废水委托中山市宝绿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二)废气
喷粉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经自动脉冲反吹式滤芯回收器回收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固化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VOCs、臭气浓度)收集后经水喷淋+UV光解反应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燃烧废气(控制项目为:SO2、NOx、烟尘)收集后通过1条15m高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对产生的噪声进行加强绿化、美化环境、减振降噪、封闭隔声、消声、防治噪声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污染物主要包括有: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如下:
序号 | 废物类型 | 废物名称 | 产量(t/a) | 处置情况 |
1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3 | 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2 | 危险废物 | 陶化剂包装物、饱和活性炭、陶化废液、废机油及废机油罐、沾有机油的废手套、抹布 | 77.246 | 收集后交由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
项目建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贮存场所防雨、防渗、防漏、隔离。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贮存、处置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9日,建设单位委托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监测,对固废进行了现场勘查,并编制了《中山市达峰展示用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HX210864-验收),显示结果如下: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
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喷粉工序废气排放口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固化工序废气排放口中VOCS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4-2010)表1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第Ⅱ时段标准要求,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标准要求;
燃烧废气排放口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二级标准要求。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以及《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的要求。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检测报告,实际产生的氮氧化物排放总量0.0408t/a,符合批复《中(港)环建表(2018)0043号》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不得大于0.109吨/年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已按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在项目正常运行、工况稳定的条件下,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达到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的验收执行标准,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 “三同时”制度,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档案资料齐全。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5月20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达峰展示用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855663
邮箱:425003463@qq.com
中山市达峰展示用品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1日
LWX-HX210864-中山市达峰展示用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一期)------2021.04.15.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