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0日,由建设单位中山欧森木业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中山宇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1位专家组织验收的中山欧森木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在中山市东升镇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山欧森木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中山市东升镇镇南路兆裕街7号 (项目中心位置:22°35′51.35″N,113°17′31.86″E),项目用地面积2650平方米,建筑面积2650平方米。 中山欧森木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贴面板的生产加工,年产贴面板15万面。项目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8小时(白班)。
申报设备与实际生产设备如下表:
设备名称 | 数量 | 验收数量 | |
1 | 刨片机 | 3 | 3 |
2 | 过胶机 | 3 | 3 |
3 | 热压机 | 5 | 5 |
4 | 冷压机 | 3 | 3 |
5 | 砂光机 | 3 | 3 |
6 | 带锯 | 1 | 1 |
7 | 磨锯机 | 1 | 1 |
8 | 翻板机 | 1 | 1 |
9 | 裁皮机 | 1 | 1 |
10 | 热水池 | 0 | 0 |
11 | 模温机 | 2 | 2 |
12 | 生物质锅炉 | 0 | 0 |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07月,中山欧森木业有限公司委托惠州市鸿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申报《中山欧森木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0年7月24日,建设项目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欧森木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升)环建表[2020]0060号);
2021年1月25日-2021年1月26日,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监测,编制了《中山欧森木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HX210363-验收)》。
(三)投资情况
项目本期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工程的建设已完成,此次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工程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市政管道排入东升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燃烧工序废气排放口编号:(FQ-17151)、燃烧工序废气排放口编号:(FQ-17152)(控制项目为SO2、NOx、烟尘、烟气黑度)经风管收集后有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是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基底减振措施,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且不在夜间进行生产和交通运输。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污染物主要包括有: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如下:
序号 | 废物类型 | 废物名称 | 产量(t/a) | 处置情况 |
1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0.816 | 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2 | 危险废物 | 废导热油 | 0.05 | 收集后交由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
项目建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贮存场所防雨、防渗、防漏、隔离。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贮存、处置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建设单位委托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对项目产生的臭气浓度进行了监测,对固废进行了现场勘查,出具了《中山欧森木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HX210363-验收)》。
(一)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1、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燃烧工序废气排放口编号:(FQ-17151)、燃烧工序废气排放口编号:(FQ-17152)(控制项目为SO2、NOx、烟尘、烟气黑度)经风管收集后有组织排放,项目废气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满足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生活污水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气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项目有组织废气燃烧工序废气排放口编号:(FQ-17151)、燃烧工序废气排放口编号:(FQ-17152)(控制项目为SO2、NOX、烟尘、烟气黑度),SO2、NOX、烟尘、烟气黑度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3、噪声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项目所监测的厂界噪声(昼间)厂界值,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显示:项目营运期生产过程大气污染物氮氧化物实际排放总量是0.00389吨/年,符合环评及批复总量不得大于0.094吨/年的要求。
5、污染物治理设施效果监测评价
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去除效率均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广州华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山欧森木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HX210363-验收)》的检测结果表明: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按规定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 “三同时”制度,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档案资料齐全。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5月13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欧森木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855663
邮箱:425003463@qq.com
中山欧森木业有限公司
2021年4月14日
ZJM-HX210363中山欧森木业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生活污水、有组织废气、噪声).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