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6日,由建设单位中山合辉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中山市宝鑫汽车设备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东景和检测有限公司和1位专家组织验收的中山合辉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山市合辉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中山市港口镇兴港北路16号(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23′35.242″,北纬22°35′50.894″),项目用地面积5400平方米,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汽车销售和维修,年产销售车辆3000辆、维修车辆4000辆(含喷漆维修车辆3000辆)、清洗车辆7000辆。
申报设备与实际生产设备如下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环评数量 | 实际数量 | 设备所在工序 | 备注 |
1 | 喷烤漆房(用电) | 2 | 2 | 喷烤漆 | / |
2 | 喷枪 | 3 | 3 | / | |
3 | 打磨房 | 1 | 1 | 打磨 | / |
4 | 打磨机 | 1 | 1 | / | |
5 | 抛光机 | 1 | 1 | / | |
6 | CO2保护焊机 | 1 | 1 | 板件修复 | / |
7 | 车身校正设备 | 1 | 1 | / | |
8 | 立式钻床 | 1 | 1 | / | |
9 | 切割机 | 1 | 1 | / | |
10 | 整形机 | 1 | 1 | / | |
11 | 大梁校正仪 | 1 | 1 | / | |
12 | 电脑检测仪 | 1 | 1 | 维修保养设备 | / |
13 | 四轮定位仪 | 1 | 1 | / | |
14 | 免拆清洗仪 | 1 | 1 | / | |
15 | 轮胎动平衡仪 | 1 | 1 | / | |
16 | 尾气排抽器 | 1 | 1 | / | |
17 | 固定式液压升降机 | 3 | 3 | / | |
18 | 发动机分析仪 | 1 | 1 | / | |
19 | 举升机 | 7 | 7 | / | |
20 | 车身清洁设备 | 1 | 1 | 洗车设备 | / |
21 | 除尘除垢设备 | 1 | 1 | / | |
22 | 泡沫机 | 1 | 1 | / | |
23 | 洗车机 | 1 | 1 | / | |
24 | 空压机 | 1 | 1 | / | |
25 | 隔油隔沙池(约3m3) | 1 | 1 | 辅助设备 | / |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1年05月,中山合辉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江苏咏佳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编制申报《中山合辉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1年06月23日,建设项目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合辉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港)环建表[2021]0014号);
2021年6月29日,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配套设施竣工完成,并于2021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对其环保工程进行调试治理;
2021年7月26日-2021年7月27日,广东景和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监测,编制了《中山合辉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GDJH2107008EB)》。
(三)投资情况
项目本期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工程的建设已完成,此次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工程内容与环评及批复一致,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生活污水:项目产生1.26t/d(352.8t/a)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进入港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洗车废水:项目产生1260t/a的洗车废水经隔油沉砂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港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
打磨、批灰和喷漆烘干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臭气浓度)经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零件维修打磨和抛光打蜡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臭气浓度)经收集后有组织高排气筒排放;
焊接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项目对产生的噪声进行加强绿化、美化环境、减振降噪、封闭隔声、消声、防治噪声措施。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污染物主要包括有: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如下:
序号 | 废物类型 | 废物名称 | 产量(t/a) | 处置情况 |
1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4.9 | 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2 | 一般工业固废 | 废旧轮胎、废旧零件、废旧铁皮、废旧塑料 | 3.4 | 收集后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妥善处理 |
3 | 危险废物 | 含机油废抹布、抛光蜡和原子灰包装物、废机油、空水性漆桶、空机油桶、废活性炭、打磨尘渣、废旧UV光管、废过滤棉、隔油隔砂池的废渣 | 4.7 | 收集后交由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
4 | 危险废物 | 废铅蓄电池 | 80个 | 收集后交由珠海市斗门区永兴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回收综合处理有限公司 |
项目建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贮存场所防雨、防渗、防漏、隔离。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贮存、处置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2021年07月26日-2021年07月27日,建设单位委托广东景和检测有限公司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监测,对固废进行了现场勘查,并编制了《中山合辉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编号:GDJH2107008EB),显示结果如下:
(一)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1、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打磨、批灰和喷漆烘干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臭气浓度)经过“过滤棉+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气筒排放;营运期产生零件维修打磨和抛光打蜡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焊接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加强车间通风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满足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生活污水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排放口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悬浮物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洗车废水排放口中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排放浓度均符合《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间接排放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打磨、批灰和喷漆烘干工序废气排放口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最高排放浓度限值(第二时段)要求,苯乙烯、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零件维修打磨工序废气和抛光打蜡工序废气排放口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最高排放浓度限值(第二时段)要求,臭气浓度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和非 甲烷总烃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 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苯 乙烯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4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项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
5、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验收检测报告,实际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0.241t/a,符合批复《中(港)环建表(2021)0014号》挥发性有机物总量不得大于0.398吨/年的要求。
6、污染物治理设施效果监测评价
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去除效率均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已按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环保措施,在项目正常运行、工况稳定的条件下,环保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污染物排放达到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的验收执行标准,工程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 “三同时”制度,履行了环保审批手续,采取了相应的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环保档案资料齐全。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9月28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合辉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13425532718
邮箱:709893409@qq.com
GDJH2107008EB中山合辉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报告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