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7日,由建设单位中山市中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中山宇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中山市中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和1位专家组织验收的中山市中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3号厂房扩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组在中山市火炬开发区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工作组及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及环境保护执行情况的介绍,审阅并核实有关资料,并对现场进行勘察,经认真讨论,认为项目总体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一致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中山市中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3号厂房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泰路3号(项目中心位置:22°33′53.92″N,113°30′25.37″E),项目用地面积3800平方米,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中山市中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中药饮片的生产,年产新增中药破壁饮片1200t/a。项目年工作时间为250天,每天班次2班,每班时间10小时,昼间、夜间生产。
申报设备与实际生产设备如下表:
序号 | 设备名 | 环评数量(台) | 实际数量(台) | |
1 | 微粉机 | TQC50 | 6 | 6 |
2 | 粗粉机 | 立轴风选粉碎机 | 2 | 2 |
3 | 上位机 | / | 1 | 1 |
4 | 提升机 | / | 2 | 2 |
5 | 真空上料器 | 1台粗粉,10台微粉、10台制粒、5台分装 | 26 | 26 |
6 | 混合控制柜 | / | 1 | 1 |
7 | 预混机 | / | 1 | 1 |
8 | 称重过筛控制柜 | / | 1 | 1 |
9 | 颗粒灭菌控制柜 | / | 1 | 1 |
10 | 颗粒暂存控制柜 | / | 1 | 1 |
11 | 成品输送电控柜 | / | 1 | 1 |
12 | 湿法混合制粒机 | GHL-800 | 2 | 2 |
13 | 摇摆颗粒机 | YK-250 | 2 | 2 |
14 | 沸腾干燥机 | FG-300 | 4 | 4 |
15 | 整粒/粉筛器 | ZS-1000 | 2 | 2 |
16 | 灭菌柜 | WS-FMD150 | 1 | 1 |
17 | 总汇机 | 6000L | 1 | 1 |
18 | 多列充填包装机 | 16列 | 2 | 2 |
19 | 高速加隔板机 | 配套1301#1-2 | 2 | 2 |
20 | 高速转向装罐机 | 配套1301#1-2 | 2 | 2 |
21 | 自动装箱生产线 | 整线供应 | 1 | 1 |
22 | 装箱线电控柜 | 配套1304 | 1 | 1 |
23 | 纯水制备设备 | / | 1 | 1 |
24 | 储水罐 | 纯水制备设备配套 | 3 | 3 |
25 | 空压配电柜 | / | 4 | 4 |
26 | 排风柜 | 2台粗粉、4台制粒 | 6 | 6 |
27 | 缓存罐 | 规格含有3000L、800L;1台粗粉、4台微粉、6台制粒、5台分装;存放半成品/成品颗粒 | 16 | 16 |
28 | 排风机 | Φ168配套1104#1-6 | 6 | 6 |
29 | 集气罐 | 1台制粒、1台分装 | 2 | 2 |
30 | 热风柜 | 配套沸腾干燥机 | 4 | 4 |
31 | 储罐 | 500L;存放半成品/成品颗粒 | 2 | 2 |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20年9月,中山市中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星月之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申报《中山市中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3号厂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0年10月15日,建设项目取得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中山市中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3号厂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炬)环建表[2020]0072号);
2020年10月28日,项目主体工程及环保配套设施竣工完成,并于2020年11月3日-2021年11月2日对其环保工程进行调试治理;
2020年11月5日-2020年11月6日,中山市中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项目的环保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监测,编制了《中山市中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3号厂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中山)中能检测(表)2020-0033)》。
(三)投资情况
扩建项目本期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工程的建设已完成,此次为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基本与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意见内容一致,工程建设内容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工衣及设备清洗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至火炬水质净化厂;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纯水制备浓水:浓水主要是含无机盐的废水,不含其余污染物质,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火炬水质净化厂深度处理;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粗粉设备冷却排水:冷却用水主要是含无机盐的废水,不含其余污染物质,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火炬水质净化厂深度处;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火炬水质净化厂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产品生产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臭气浓度)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粗粉粉碎、微粉粉碎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经设备配套的滤芯除尘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微粉投料(控制项目为颗粒物)经中效过滤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控制项目为H2S、NH3、臭气浓度)通过加强厂区绿化,无组织排放。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对高噪设备采取基底减振措施,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且不在夜间进行生产和交通运输。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固体污染物主要包括有: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固体废物处置情况如下:
序号 | 废物类型 | 废物名称 | 产量(t/a) | 处置情况 |
1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15 | 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2 | 一般工业固废 | 污泥、一般性废包装材料、废渗透膜、饱和活性炭 | 3.005 | 收集后外售处理交一般工业固废处理单位妥善处理;废渗透膜、饱和活性炭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再利用 |
项目建有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贮存场所防雨、防渗、防漏、隔离。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排放口均作了规范化设置,设立了排放口环保标志牌;固体废物根据相关规定建设贮存、处置场所,设立环保标志牌。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建设单位委托中山市中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对项目产生的臭气浓度进行了监测,对固废进行了现场勘查,出具了《中山市中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3号厂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中山)中能检测(表)2020-0033)》。
(一)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1、废气
项目营运期产生产品生产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臭气浓度)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营运期产生粗粉粉碎、微粉粉碎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经设备配套的滤芯除尘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营运期产生微粉投料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经中效过滤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H2S、NH3、臭气浓度)通过加强厂区绿化,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满足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生活污水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
2、废气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项目无组织废气产品生产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臭气浓度,臭气浓度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限值;
粗粉粉碎、微粉粉碎、微粉投料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颗粒物)颗粒物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第二时段);
污水处理站工序废气(控制项目为H2S、NH3、臭气浓度)臭气浓度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限值。
3、噪声
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项目所监测的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厂界值,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环评及批复均未对污染物排放有总量要求。
5、污染物治理设施效果监测评价
项目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去除效率均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中山市中能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山市中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3号厂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报告编号:((中山)中能检测(表)2020-0033)》的检测结果表明:在项目的生产负荷达到了75%以上的情况下,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按规定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六、验收结论
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建设项目按照《关于中山市中智中药饮片有限公司3号厂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中(炬)环建表[2020]0072号)的要求建设投产,其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没有发生重大变更,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评批复的要求,符合“三同时”环保制度。根据验收检测报告,项目废水、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颗粒物、H2S、NH3)、噪声均达标排放,固体废物按规定处置符合环保要求,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验收组认为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七、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0年12月24日至2021年1月22日。
2、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中智中药饮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855663
邮箱:425003463@qq.com
中山市中智中药饮品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4日
(中山)中能检测(表)2020-0033 中智 验收报告(1).ra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