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中山市港口镇旭昇玻璃钢加工场新建项目环保工程竣工日期为:(2020年5月21日)及调试日期为(2020年5月23日-2021年5月22日)情况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中山市港口镇旭昇玻璃钢加工场新建项目
建设单位:中山市港口镇旭昇玻璃钢加工场
建设概况:中山市港口镇旭昇玻璃钢加工场选址位于中山市港口镇达美路7号锌铁棚第1卡,地理位置坐标: N22°36′04.22″; E113°22′58.69″。项目总投资为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万元,该项目用地面积为300m2,建筑面积为3000m2,主要从玻璃钢的生产等;项目年产玻璃钢55吨。项目生产设备及治理措施已经安装完成,现进行竣工和调试公示。
二、建设单位调试时产生的污染物及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引至中山市港口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水帘柜废水委托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2、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喷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VOCs)经水帘柜+活性炭处理后15米烟囱排放;打磨和切边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排放;人工混料、涂刷和自然风干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烟囱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目生产过程中噪声源主要有通风设备运行时、原材料和成品的搬运等生产设备,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外还应合理的安装、布局。车间的门窗要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加上自然距离的衰减,使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得到有效的衰减;在原材料和成品的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发生。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边角废料收集后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空原料包装桶、饱和活性炭、漆渣统一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三、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中山市港口镇旭昇玻璃钢加工场
公司地址:中山市港口镇达美路7号锌铁棚第1卡
联系人:陈小姐
电子邮箱:425003463@qq.com
